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曾红遍大江南北,枪毙前大喊:不公平
更新时间:2025-01-17 18:20 浏览量:2
文 、编辑|朝暮古今
“这不公平,我明明就是大功臣,你们凭什么杀我!”
1992年,女明星程春莲面对法官这样喊道。
几年前她凭借着在歌舞剧中扮演“刘三姐”红遍了大街小巷,成为了当地家喻户晓的大明星。
可没想到几年后就被押上了刑场,成为了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
那么程春莲究竟做了什么?又为何会觉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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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大明星·】——»
“刘三姐”的故事我们都听说过,这些年,还拍摄了关于刘三姐的电影电视剧。
提到”刘三姐“的扮演者,人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黄婉秋,毕竟她是第一个扮演者。
但其实,在歌舞剧方面,也有一个饰演“刘三姐”非常有名的演员,那就是程春莲。
并且凭借着这个角色,程春莲可以说是完全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程春莲家里的条件并不好,家里还有几个弟弟妹妹,作为老大的她也吃了不少的苦,为了帮父母赚一点钱,她早早的就开始打工,甚至还会做一些拉板车等着重活。
1971年,正好当时黄石歌舞团正在全市寻找招收艺术苗子,当时的程春莲已经15岁了,出落得已经是亭亭玉立,长得也很漂亮。
当时听到歌舞团招生的消息,程春莲十分的心动,因为她听说,要是能成功进入歌舞团,不仅有工资,还不用干活。
家里人在听说了她的想法之后,也劝她去试试,毕竟要是之后真的能够出名了,那家里也能沾上很大的光。
就这样,在家里人的鼓励下,程春莲来到了面试的现场。
意外的是,虽然程春莲从小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而且也只是偶尔可以听到收音机里的音乐,但是她的嗓音却很好。
再加上漂亮的长相,程春莲当场便被录取了。
进入歌舞团之后,因为没有接触过舞蹈等的,程春莲只能比别人更加刻苦的训练。
程春莲的性格十分的要强,看着别人比自己练得好,她就发誓一定要做的更好,每天她出门最早,回去最晚。
甚至她还直接练到了肌肉拉伤,导致最终晕倒在了训练房里,并且这样的情况还发生过三次。
当然她付出的这些努力也得到了回报,当时在剧团青年演员的考核中,她是全市唯一一个获得全胜奖的。
而且她的事迹还被报纸报道了出来,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程春莲也开始在黄石有了一些小名气。
之后没多久,话剧“刘三姐”要进行排练演出,女主角这个角色自然也是大家争抢的对象。
凭借着平时的刻苦努力,再加上那个全胜奖,程春莲轻而易举的就拿到了主演的资格。
当时她的剧照被挂在剧场的门口,她当之无愧的也成为了团里的“台柱子”。
她也彻底的凭借着“刘三姐”一角在当地爆火了,同时程春莲也得到了许多的荣誉。
«——【·成名后的抉择·】——»
不久之后,改革开放的风潮席卷而来,剧团也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因为当时工资并不高,剧团里的很多人都选择了辞职,还有人直接去下海经商了。
看着之前的同事们赚的都比自己多,程春莲的内心也产生了动摇,她觉得,什么东西都比不上钱来的实在。
没有犹豫,程春莲直接选择了跳槽。
当时她看中了发展前景很大的美尔雅服饰公司,于是直接去做了一名销售。
最令人意外的是,很快她就公司的一个领导打得十分火热,那个领导是一个日本人,两个人的关系十分的亲密。
而凭借着自身的“名气”,程春莲可将这份工作做得十分的顺利,只要货物在她的手里销售出去,那么对方一定会第一时间将款项结清。
甚至有时候,别的同事那里有顾客没有结清欠款,她也能帮忙收回来,可以说,她在公司混的是风生水起。
没想到的是,两年后,跟她关系的密切的那个日本高层回老家了,对方还邀请程春莲去日本留学,并许诺帮她开一家店,帮她在商界闯出一些名头。
但是程春莲拒绝了,这也就代表着,在公司,她也彻底的“失宠了”。
当时已经有很多人看不惯程春莲,觉得她是靠着不正当的手段上位,只是碍于那个日本上司,他们也没有办法。
现在程春莲失去了靠山,所以她的日子也并不好过了。
可是程春莲又怎么会甘心过这样的日子呢,恰巧,程春莲再次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商机——倒卖石油。
因为当时我国还对石油实行的是计划供应,所以很多地方的石油资源也有些紧张,所以这也让程春莲有了想法。
这么多年的努力,再加上她的名气,程春莲自然也是积累了一些人脉。
于是她去找人疏通了一下关系,并且她还保证,自己一定能够搞到石油,就这样,她被借调到了石油化工的一个分公司。
«——【·被判死刑·】——»
没多久,程春莲认识了一个销售科的科长,并且两个人的关系自然也是不言而喻。
靠着这个科长的关照,程春莲搞到了一些供应指标,但是当时要想签合同,还需要几个必要的证件。
程春莲四处找关系,终于将证件办齐,最终她成功地签订了一份液化气50吨、汽油1000吨的合同。
凭借着这个合同,程春莲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便被提到了副科长的位置。
这也就更方便了她做事,之后她弄到了更多的石油,然后倒卖给了别的公司。
靠着倒买倒卖,程春莲也赚了不少,甚至还有人为了能够拿到石油,给了程春莲不少的贿赂。
可是令程春莲没有预料到的是,自己竟然很快就被别人发现了。
当时有人发现了程春莲受贿的事情,便写了一封举报信,很快当地的检察院便派人去进行了调查。
最终发现,程春莲总共收受了76.6万元的巨额贿赂,这样一笔巨款,也让她成为了建国后最大的女受贿犯。
之后根据程春莲的交代,她的手中有着多个存折,并且所有的金额加起来有27万。
要知道,当时人们的平均工资每个月不过就是几十块钱,一年才不到两千块钱。
这笔钱,在当时那个年代完全就是一笔巨款。
而且程春莲的案件当时还被列为了全国六大经济案之一,因为情况恶劣,程春莲被判处了死刑。
可是没想到,程春莲却觉得自己十分的冤枉。
在程春莲看来,自己做这些事情应该是有功劳的,毕竟当地的石油不够用,是自己通过各种手段从外面拿到了石油,才保证了当地的工业等的正常运转。
最重要的是,程春莲觉得,别人给自己好处费是应该的,毕竟只有自己才有能力拿到更多的指标。
1992年,程春莲被执行死刑。
信息来源:东楚网——程春莲——一帘惊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