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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莲:首个被枪毙的女星,因《刘三姐》红遍大江南北,敛财78万

更新时间:2024-10-10 22:30  浏览量:15

今天,艺人这个职业“塌房”大多因为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的可能判个入狱服刑。然而上世纪90年代却有一个女明星被执行死刑,可谓是罪大恶极了。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个人到底是谁,她又犯了什么事呢?

01从艺道路

1955年,程春莲出生在湖北一户工人家庭。和那个年代很多国人一样,程家过着艰苦的日子。尽管如此,程春莲父母在看到女儿表现出的艺术天分后,仍然选择全力支持她的兴趣爱好。可以说整个童年时期,程春莲都是在学习唱歌舞蹈,持续训练中度过。

功夫不负有心人,16岁那年程春莲就顺利加入本地的歌舞团。靠着扎实的基本功和专业的态度,她很快就在歌舞团脱颖而出,备受领导赏识。1973年,程春莲获得了一个难得的机会。当时某剧团正在筹备演出《刘三姐》,在领导的鼓励下,程春莲前往该剧团应聘。她的出色表演让导演眼前一亮,成功拿下刘三姐这个角色。

02璀璨大明星

随着《刘三姐》歌舞剧的演出,程春莲的表演逐渐征服了全国各地的观众,她的一颦一笑,清亮歌喉和曼妙的舞姿打动了一批又一批人。程春莲这个名字随之响彻大江南北,无数粉丝争相观看她的表演。当时的她已经是歌舞团的台柱子,当之无愧的首席演员了。

时间来到了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席卷全国,很多人都下海转行寻找更能赚钱的工作。程春莲也动了心思,虽然歌剧团收入不算太低,但大环境已经改变,再加上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所以她决定辞职,进军商业。最开始她在一家服装公司做销售,不久后就靠着八面玲珑的交际手段,去到工业供销公司上班。

03误入歧途

谁能想到这次普通的工作调动,却将程春莲引入深渊。因为上班她结识了某石油公司销售科的小领导梁某。而这个人本就不是什么好货色,他平日里就经常以权谋私,占公司便宜,倒买倒卖,赚得盆满钵满。两人相识后,梁某对她大肆炫耀自己的财力,引得程春莲羡慕不已。没多久他们就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共同违法赚钱。

当时,很多个人和公司都找不到门路购买石油,程春莲就利用自己善于交际的人脉牵线搭桥,她找到梁某促成石油买卖交易,从中赚取好处费。就这样,梁某这边利用职权大钻空子,出售石油,两个人狼狈为奸,赚了无数不义之财。1988年,梁某更是大胆地将程春莲调入自己的石油公司,方便双方沟通买卖石油。

更令人愤怒的是,程春莲、梁某人心不足蛇吞象,竟然胆大妄为到将石油卖给日本企业。她们俩人已经赚钱赚到失去理智,数典忘祖了。这种疯狂举动自然遭人记恨,很快就被人举报了。该市检察院迅速对程春莲、梁某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她从中赚取了70多万元。要知道那可是1989年啊,当时的中国人半辈子都赚不了几十万。

在法庭上,程春莲还不知悔改,大言不惭地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在帮助国家平衡石油分配不均问题,全然不提自己给国家资源造成的损失。最终经过法院审理,程春莲被判处死刑,认罪伏法。

回顾程春莲的人生经历,可谓是跌宕起伏,让人惋惜。她出身寒微,却靠着能力谋得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她原本可以在歌舞艺术事业上做出一番成绩,但程春莲偏偏贪得无厌,投机倒把,买卖国家资源,最终酿成大错。可以说,欲壑难填就是程春莲最好的代名词。

一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大明星,短短几年时间就沦落为死刑犯,这其中的落差或许只有程春莲自己能体会。俗话说的好,欲望是魔鬼,一念地狱,希望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