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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一课却不退款 舞蹈机构师资变动该谁买单?

更新时间:2025-04-25 11:24  浏览量:2

“我因为喜欢这个舞蹈老师的教学风格才办的季卡,现在这个老师离职,我一节课也没有上,凭什么不给我退费?”4月14日,成都消费者陆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与舞咖舞蹈(凯德魅力城店,下称舞咖舞蹈)的预付卡消费退费纠纷。

消费者投诉

一节课未上 季卡退费被拒

陆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舞咖舞蹈上了一段时间“次卡”课,喜欢上了舞蹈老师的教学风格,于是2024年3月5日,她在舞咖舞蹈负责人的推销下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2899元购买了季卡。但在购买季卡后,由于该老师排课的时间不合适,再加上自己身体原因,她就没去参加舞蹈培训。直到今年年初,她再次预约上课时,被告知该老师已经离职。

“当时看到舞咖舞蹈排课表才知道这位老师已在2024年底离职,但在此之前,我没有收到任何提示。”陆女士说,当初花钱买卡学习舞蹈是因为对该老师的喜欢及对舞咖舞蹈的信任,所以当发生这一状况后,她想与舞咖舞蹈友好协商解决。

“今年2月15日,我和舞咖舞蹈负责人说不想再继续上课,想把钱退了,但对方明确表示不愿退费,希望我继续参加舞蹈培训。”陆女士说,舞咖舞蹈随后给她推荐了其他老师的课程,但自己确实不喜欢其上课风格,所以不愿意继续参加舞蹈培训,坚持退费要求。在之后的协商中,双方也尝试了很多方式,例如将陆女士的季卡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让出去,或者找回之前上课的老师,但最终都没有成功。

“我没有要求他们把2899元全部退回,我也愿意承担一部分费用,但是舞咖舞蹈的态度很强硬,表示一分不退。”陆女士说,自己在购卡后一直未激活使用,其舞咖舞蹈小程序页面也显示季卡处于未开卡状态,因此被拒绝退费是不合理的。

商家回应

无法满足退款要求

4 月 15 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舞咖舞蹈负责人吕女士。谈及与陆女士的纠纷,吕女士说,舞蹈室的老师流动是正常现象,舞咖舞蹈也在积极与陆女士沟通,曾尝试帮助陆女士进行转卡,但由于陆女士对转卡的价格有要求,导致转卡失败。“我们当时还提出了第二个解决方案,将陆女士的课转为私教课,但是也没协商好。”

为什么无法退费?吕女士告诉记者,在陆女士第一次购买“次卡”课时就已说明合同里有约定不退款的条例。“按照合同约定,不是舞咖舞蹈的原因导致会员后续不能正常上课,费用不予退还。”

同时,吕女士还告诉记者,在与陆女士签订的合同上也明确了“未使用超过三个月视为乙方自动开卡”。因此,陆女士去年购买的季卡现在早已过了使用期限。“购买卡后陆女士近一年的时间都没有来上课,但她是我们的老会员,所以她提出要继续约课时,我也帮她往后延了时间,让她能正常上课。”吕女士表示,无法满足陆女士的退款要求,愿意协调除退费以外的解决方案。“她可以选择继续上课,或者低价转卡。”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陆女士与舞咖舞蹈就双方是否签订有合同、陆女士购买的季卡是否已过有效期存在较大分歧。

陆女士坚称,一是没有与舞咖舞蹈签订合同,二是舞咖舞蹈没有告知开卡时效,因此对吕女士的说法她不予认同。陆女士说:“购买季卡我是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且之后也没再去上过课,更没有与她们签订合同。此外付款时对方也没有说办卡后要在什么时间段内开卡。”

吕女士则解释道,“因为陆女士一直没来上课,所以购买的季卡没有签订合同。但陆女士此前购买的次卡是有合同的,因此应该按照现有的次卡合同去执行。”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陆女士表示将通过诉讼继续维权。

律师观点

消费者有权提出合理主张

近年来,预付费模式广泛渗透进健身、教培、美容等民生领域,在促进商业效率提升的同时,也往往容易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导致健身房“跑路”、教培机构“退费难”屡见不鲜。在本起舞蹈培训预付卡退费纠纷中,消费者退费理由是否充分?她又该如何有效维权?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璐璐。

张璐璐认为,本起纠纷中因双方对于是否签订合同及合同内容的主张存在不同意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该舞蹈室应当提供相关合同证据,证明其主张;消费者也应提供证据证明上述“某位老师”是其购卡的关键因素。

其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预付式消费合同中,若经营者未与消费者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款等内容订立书面合同或虽订立书面合同但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且可作出两种以上解释时,消费者主张就合同内容作出对其有利的解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该舞蹈室未与消费者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作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张璐璐说道。

同时,张璐璐也提出,预付式消费合同一般均系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如合同中约定“概不退款”相关条款,但商家在订立合同时未能采取充分合理的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并说明上述条款,则该条款不应成为合同的内容。且该类格式条款违背了公平诚信原则,既排除了消费者对退费的选择权,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违约责任,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格式条款无效。

此外,在本起纠纷中,如果消费者不能证明自己是合理原因要求退费,消费者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具体违约金额不应按照‘不予退费’的格式条款确定,而是综合考量合同的履行程度、商家提供服务的情况、消费者的过错程度等进行确定。”

结合对本起纠纷的分析,张璐璐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舞蹈、健身、培训机构时,应当根据自身情况,保持谨慎周全的态度,避免冲动消费。建议与机构签订书面合同,且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重点关注费用计算、退款条件、有效期限等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即使不签订书面合同,也应就合同履行的关键内容进行沟通确认,并妥善留存沟通记录。(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