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美大师成新湘:关于将刺绣等产品纳入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5-03-09 20:50 浏览量:1
成新湘,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理事,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涵盖传统技艺、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民俗等多个领域。这些非遗产品不仅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然而,在现代经济发展中,非遗产品的传承和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其中税收负担是一个重要因素。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是为了解决特定行业或企业因无法取得足够的进项发票而导致税负过高的问题。目前,该政策已在多个行业得到应用,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将国家级非遗产品纳入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范围,对于推动非遗产业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议原因
非遗产品生产特点导致税负高:非遗产品大多依赖手工精雕细琢,人工成本在总成本架构中占据大头。以刺绣、木雕为例,人工成本占比往往达到80%以上,企业采购丝线、木材等原材料时,供货源常为淘宝商家或个体经营户,多属小规模纳税人,难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计算环节可抵扣进项税额捉襟见肘,按常规计税模式税负不堪重负。如 2024 年,湘绣行业翘楚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湖南省湘绣研究所有限公司,税负率高达7.88%,远超一般生产企业税负均值,鲜明地凸显出问题严重性。
助力非遗产业发展的需要:非遗产业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将非遗产品纳入简易征收范围,降低企业税负,可使非遗企业和传承人有更多资金投入到产品研发、创新和传承人才培养上,推动非遗产业的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
促进文化多样性保护:不同地区的非遗产品各具特色,反映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减轻非遗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助于保护和传承各地的非遗项目,避免因经济压力导致一些珍贵的非遗技艺失传,维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
二、具体建议
明确适用范围:对纳入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范围的非遗产品进行明确界定,可以参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结合非遗产品的实际生产和销售情况,制定具体的产品目录。例如,将传统手工刺绣、传统音乐舞蹈表演相关的道具乐器制作、传统戏曲的服装道具制作等非遗产品纳入其中。
设定合理征收率:根据国家级非遗产品的行业特点和成本结构,建议对纳入简易征收的非遗产品一般纳税人平均适用3%的征收率。这个征收率既能体现对非遗产业的税收扶持,又能保证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对于一些附加值较高、利润相对较好的非遗产品,征收率可适当高一些;对于一些纯手工制作、成本高、利润薄的非遗产品,征收率可适当降低。
简化备案程序:为方便非遗企业和传承人享受简易征收政策,税务部门应简化备案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国家级非遗产品证明材料(如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书、传承人证书等)、适用简易征收的书面申请等基本资料,即可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备案,提高办理效率。
加强政策宣传与辅导:税务部门要加大对国家级非遗产品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税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告等,向非遗企业和传承人宣传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组织专门的培训辅导活动,针对非遗企业的财务人员和负责人进行税收政策培训,帮助他们准确理解和运用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为防止简易征收政策被滥用,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非遗产品适用简易征收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享受政策的企业进行检查,核实其生产经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同时,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定期对非遗产品简易征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将刺绣等国家级非遗产品纳入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范围,对于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非遗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并研究这一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政策,为我国非遗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工艺美术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