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文化馆文艺精品扶持舞蹈作品《又见乌蒙杜鹃红》提升打造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21:29:32 浏览量:5
毕节市文化馆文艺精品扶持舞蹈作品《又见乌蒙杜鹃红》提升打造项目询比价采购公告
为保障毕节市文化馆舞蹈作品《又见乌蒙杜鹃红》提升打造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现就该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毕节市文化馆文艺精品扶持舞蹈作品《又见乌蒙杜鹃红》提升打造项目
采购单位:毕节市文化馆
项目预算(拦标价):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此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实施地点:毕节市(具体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核心服务内容
1.节目编排打造:完成舞蹈作品艺术构思、动作编排、队形优化、演员排练指导,融合彝族舞蹈元素与现代舞手法,提升作品舞台呈现效果。
2.音乐制作:定制融合民族器乐、红色旋律的背景音乐,完成录音、混音、成品交付等。
3.专家指导服务:邀请全国知名舞蹈类专家或具有相关经验的国家一级编导或研究馆员专家全程指导创作、排演,保障作品艺术水平。
(二)服务要求
1.作品需紧扣红色文化、乌蒙地域特色、新时代风貌主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具备参赛展演水平。
2.供应商须组建专业团队,按采购单位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创作排演工作。(具体需求以采购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3.全程配合采购单位验收、资料报送及后续公益展演、比赛使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以下证明文件资料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5)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询比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询比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栏检索分别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询比前任一时间段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舞蹈编创、指导等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或项目成果说明,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为一次性总报价(含所有税费、服务费等相关费用),不得拆分报价;
(二)报价单(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金额、服务期限、联系人及电话,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封面注明“《又见乌蒙杜鹃红》提升打造项目询比价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毕节市文化馆二楼办公室(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21号)
五、资格审查及评审方式
(一)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评审原则
1.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评审环节;
2.报价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舞蹈编创、指导等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最终评审方式。其中,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无效报价;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具备真实性。
3.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成交单位,若因排名第一投标方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项目服务的,可按排名顺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毕节市文化馆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翠屏路21号
八、其他事项
(一)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价资格;
(二)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