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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读书日丨第五届“音乐朗读者—春天读书人”云阅读活动·经典阅读

发布时间:2026-04-22 15:51:26  浏览量:3

- 第五届 -

“音乐朗读者—春天读书人”

云阅读活动

“全国馆社共荐优质书目”项目是由国家图书馆主导,联合各级各类图书馆及出版单位共同开展的大型图书推荐活动。该项目始终坚守“存藏为基、图书为本、行业联动、共阅同读”的指导思想,构建起“优选书目——典藏书目”两级书目体系,打造多元、包容、立体的优质阅读资源矩阵,精准对接不同社会群体的阅读需求,生动诠释了全民阅读的“全民性”与“公平性”。

2026年是《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一年,根据条例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为进一步推进优质图书的普及与深度阅读开展,涵养城市人文精神,天津图书馆、天津海河传媒中心音乐广播,联合全市19家公共图书馆,共同举办第五届“音乐朗读者——春天读书人・经典阅读”云阅读活动,引导广大读者在品读经典中感悟文字魅力、传承文化根脉,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书香氛围。

【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3日—5月23日

【朗读书目范围】

全国馆社共荐优质书目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朗读内容推荐】

馆社共荐优质书目·部分推荐图书

馆社共荐优质书目朗读内容推荐

读者可从【朗读书目范围】中

自行选取

朗读篇目,也可从【朗读内容推荐】中扫描上方二维码

直接选取

任意篇目进行朗读,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大家好,我是***,我诵读的作品是唐朝李白的《将进酒》,开始朗读……”

【参加方式】

邮箱报送:活动期间,请将录制完成的作品发送至邮箱

tjtggc@163.com

邮件主题须注明“春天读书人”,并提交以下8项信息:

作品名称、朗读者姓名、年龄、联系方式、个人近照、朗读图书内容

以及

朗读作品

【活动规则】

1.作品形式:可为音频或视频,须原创作品;内容要求以标准普通话完整流畅录制,不得漏字、改字或跳读。

2.作品规格:时长不超过2分钟;视频需达到高清(720p及以上)标准,文件大小不超过1G;视频中出现的文字字体仅限黑体或宋体,视频格式统一为mp4、mov。

3.录制要求:作品如配有背景音乐,需注明音乐来源,且背景音乐音量不得超过朗读音量;录制环境需保持安静,尽量避免环境噪音干扰,确保朗读声音清晰可辨。

4.参与限制:每人最多上传两段作品参与本次活动。

5.法律责任:参与者提交的作品,凡涉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6.作品使用权:主办单位拥有对提交作品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声音、图像、文字、图片等)的非商业用途永久使用权,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网络推广等,不另付报酬。

7.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参与者完全同意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全部规则。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图书馆、天津海河传媒中心音乐广播所有。

【展示方式】

活动组织方将在天津海河传媒中心音乐广播平台、天津图书馆平台,展示优秀视频作品、优秀音频作品;同时,入选优秀作品的读者将获得精美纪念品一份。

活动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图书馆、天津海河传媒中心音乐广播

协办单位:(以下按汉语拼音首字母排序)

宝坻区图书馆、北辰区图书馆、滨海新区图书馆、东丽区图书馆、和平区图书馆、河北区图书馆、河东区图书馆、河西区图书馆、红桥区图书馆、蓟州区图书馆、津南区图书馆、静海区图书馆、南开区图书馆、宁河区图书馆、泰达图书馆、天津港保税区文化中心图书馆、武清区图书馆、西青区图书馆、中新天津生态城图书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