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举办电音活动的盈利率只有23.3%!
发布时间:2026-04-14 22:29:40 浏览量:4
电音足够大众吗?国际版本
为什么到2026年了,还有这么多人觉得电音是“小众音乐”呢?好,你等等再去跟你的网友们、网易云音乐路人们、抖音路人、小红书路人们、视频号路人们争论。不急。现在,我们先来说说国际上的情况,以免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疼的不是脚,而是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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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范围内,主流的电音很早就已经可以跟流行乐平起平坐了。像大家都知道的“棉花糖”Marshmello、“艾伦走路人”Alan Walker、“大卫裤衩”David Guetta等头部顶流艺人,在全网、全平台都有超过1亿的粉丝数据,单个SNS社交网络粉丝数就已经超过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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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刚才举到的Marshmello、Alan Walker、David Guetta或者其它EDM顶流例子,不是唯独的、少数的例子。大家很熟悉的Skrillex、Martin Garrix、Alok等顶流,也都在全球范围社交网络聚合几千万粉丝。单Instagram超3000万粉丝的DJ/Producers就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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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作为“比如”“举个例子”的DJ/Producers,不仅仅在社交媒体和音频流媒体的粉丝数方面,达到了上亿粉丝级别、几千万粉丝级别、全网超5000万粉丝,单个平台“优”甚至“远超”3000万粉丝级别,他们的音乐作品播放量也都在几十亿到几百亿之间,其热度、大众程度、受欢迎程度、普及程度是绝对可以跟流行乐的顶流平起平坐的;甚至播放量海超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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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最头部的、上亿粉丝的三个例子(Marshmello/Alan Walker/David Guetta及更多),全网超8000万粉丝的其它例子(Skrillex/Martin Garrix/Alok/T he Chainsmokers及更多 )之后,再最后举个大家已经觉得过气、中国这很多Ravers不觉得他很头部、很大牌、能够达到压轴~压台级的例子,Steve Aoki,他在全网也有优5600万订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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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音足够大众吗?国内/本土版本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国际上电音有多火、多么能够跟流行乐平起平坐、甚至可以轻而易举地手擒J-Pop、脚踏K-Pop、撞飞C-Pop,在中国,电音都远远没有达到这种受欢迎等级、大众等级,可以火到跟任何流行的巨星掰手腕。只是说“小众哥”“小众音乐”还是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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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音在中国的受众水平是怎么样的呢?这么说吧。世界上拥有几千万粉丝、上亿粉丝、粉丝数据,音乐流媒体播放量,演出Slot,六边形的方方面面人气,受欢迎程度,普及程度,一切的一切认知度都能跟流行乐巨星打个平手的那些人,放在中国,也就算是“还可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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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上述“表态”的几千万追随者、上亿追随者的DJ/音乐制作人/电子乐艺术家(艺人/Artist),在中国的粉丝数据都大概是在几十万的水平,大部分在20到30万粉丝梯队,优中国本土的中小音乐人;音乐播放量大部分也是在几亿水准,难以达到几十亿、几百亿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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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连几千万粉丝、几亿粉丝的DJ/制作人超级巨星们,都在中国这个好多人到2026年4月14日还是不知道DJ只是一种职业类型,从来都不是一种音乐类型、音乐版本、音乐改编、音乐Remix、音乐二创、音乐后缀、音乐括弧的市场/产业下,只能算得上中国“这块”的小明星,那腰部梯队的国际DJ/制作人们呢?可想而知,更不可能在中国电音产业举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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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在国际上有几十万粉丝,几百万粉丝的中小明星DJ、音乐制作人们,包括电子音乐资讯旗下电子音乐资讯Events,同公司的Code Future Events自己花钱请过的Or“区区”承办过的那些案例,在中国全部平台加起来也只有几万个粉丝,甚至几千个粉丝,音乐播放量也只有几千万次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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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可得出结论,电音在国际范围内跟“小众哥”“小众音乐”就根本不沾边,尤其是主流的电音、主流的舞曲,和在2010诞生的狭义EDM(=非字面EDM),早早地就已经是特别大众化的音乐大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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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部分比较Underground的流派外,“电音大体”“舞曲大体”的整体统称是不小众的,甚至可以说是无比大众,无比受欢迎,能够完全跟流行乐打成5-5开的。只是说,在中国,这些“电音大体”“舞曲大体”还没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正确普及,所以受众量中规中矩——既不算很大众,但也称不上很小众: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共同孵化,才能跟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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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受众与盈利率息息相关 所以在中国举办电音活动的盈利率只有23.3%!
大家要知道,音乐流派在一个国家的受众,与一种音乐的线下活动、表演能否盈利是息息相关的。这些世界著名DJ、音乐制作人们在国外、或者在国际上足够地大众,足够地受欢迎,在地球上足够撑起几千人甚至几万人的专场,所以他们的秀费必然是不低的,甚至只要足够大牌之DJ/制作人,都是能够跟流行乐相提并论的、相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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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中国,他们的“分量”显然没有他们在国与国的边际上来得那么“大牌”,那么配得上Big Name这个词组,少则只有几十、几百、几千、几万粉丝,多则有几十万订阅者,但无论如何也到不了国际上的那个影响力,所以要想用这些大明星在中国盈利,还是有点困难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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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近一年以来中国市场最火的Dom Dolla和他的组合成员John Summit吧,他们的表演费/秀费,早就已经达到了60万~100万美金的水准;但在中国,于EDC Korea推广之前,Dom Dolla只有1000个粉丝,是EDC Korea 2025投入了几十万人民币在中国当地市场推广Dom Dolla之后,他在中国才达到了一万多粉丝的“区区”水平,另使其无人不晓无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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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上,人家(Dom Dolla)单条IG点赞30万!很早很早就已经超越了大部分的超级巨星!去年单条IG点赞30多万赞的记录,是能够轻而易举地与Anyma 5-5开的,因为去年那个阶段,Anyma单条IG点赞也是30多万,国际上早就是“两大”舞曲巨星;在国内也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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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子音乐资讯®工作人员对30个活动样本,包括但不限于超大型电子音乐节、大型室内活动、中型室内活动和小型室内活动的取样,极为长期的市场调查(市调),在30个活动取样中,仅仅只有其中7个活动是正盈利的,也就是说,盈利率仅仅只有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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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活动案例当中的这7个正盈利的例子,也未必可复制,确实存在天时地利人和——比如在国际上已经彻头过气,所以秀费较低,但在中国有脍炙人口的“金曲”存在,所以成本不高、卖票却能卖爆的Eurodance/Europop双人组;比如咖位很低,非Afterlife厂牌独家唱片约/独家艺人,却确实在Afterlife发过一些作品,以便拿Afterlife头衔卖票的国际卡“乐”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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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明明在国际上只有几千个粉丝,或者2、3万个粉丝,连Support Slot、咖位都勾不上的,但却有一首电音作品在抖音上面成为几百万人、几千万人使用的爆红短视频BGM,以此较低的秀费,却能卖出大量门票的“短视频BGM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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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例子当然也存在、更何况广义上的Electronic Pop、Dance-Pop、EDM-Pop也“活该”算进来,但这篇文章“止息”到目前,已长达21个自然段,3000多个汉字,如果我们再补充更多例子,可能会影响阅读体验。故“自我止息”,足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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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希望在这个时候让大家人间清醒。是的,因为我们宁愿劝退一些人,也不愿意让中国电音遍地老赖—— 如果你做电音是为了“包赚钱”,那就别进音乐活动产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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