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验收擅自营业, 惠阳一音乐清吧被罚款17万元
发布时间:2026-03-20 20:17:53 浏览量:2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官网披露,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鑫铭豪音乐清吧因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7万元。
粤惠阳执C罚字(2025)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营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属于暂行规定中的“特殊建设工程”,应前往区住建局申请办理消防验收手续。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金铭豪音乐会所”(娱乐场所使用面积1700平方米)自2024年7月起,在未办理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第三方消防评估报告确认,该场所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强制性标准。
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相关裁量基准,鉴于该场所未造成火灾事故但违反消防技术强制性标准,适用一般裁量等次,最终对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鑫铭豪音乐清吧处以罚款17万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