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首发!朋鸟《我的检讨》,还豫剧皇后陈素真清白
发布时间:2026-03-09 19:02:03 浏览量:1
1953年,豫剧皇后陈素真在甘肃兰州成立素真剧团,因刚直不阿的性格,竟引发一场风波:1955年9月,陈素真被人以“朋鸟”之名撰文诽谤,惨遭“资本家”“盘剥欺诈”的恶名攻击。
时隔71年,笔者翻阅故纸堆,找到了朋鸟污蔑陈素真的文章《人民不需要这样的名演员》
1957年2月15日,陈素真无奈之下,写了一篇《我申诉我在兰州的遭遇》在《中国戏剧》刊登。
经过长达半年的调查,甘肃方面发现
,朋鸟的文章中对行为的描述多有夸张,缺乏证据,只靠几名剧团基层演员的控诉,就给她贴上了标签。
1957年10月,甘肃省委在《戏剧报》公开道歉,朋鸟也在《戏剧报》写了一篇《我的检讨》承认自己的罪行。以下是朋鸟的忏悔书全文照登:
“戏剧报”一九五五年九月号上發表了我批评陈素真同志的“人民不欢迎这样的‘名演员’”一文后,起了不好的影响,这个责任当然是由我来负的。
我对陈素真同志的看法有一定的主观片面错误,对于所掌握的情况未经过更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又没有很好的反复调查对证,仅凭别人供給的材料和自己所接触到的一些情况,就进行了批评,因此有的情况和原来的事实就有出入,如剧团给雇保姆的问题等。特別是在定性定量地进行全面分析上是存在着问题的。
本来有些事实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例如提“分子”的問題,据说当时是由团委会同意的,团委会当然也有责任,由于自己实际情况掌握的不够,所以在批评时就未能完全实事求是,从全面出发。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对待艺人的态度问题。
艺人是劳动者,在旧社会同样受着压迫,由于长期旧社会对他们的影响,可能在思想上存在着一些缺陷,因此,应该以正确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由于自己对党的政策领会不深,没有完全从党的正确观点出发,在某种程度上以情感代替了政策。
开始时自己在思想上还较为清醒,觉得对陈素真同志一定要本着团结、教育、改造这样的原则来进行。但是在“普查”过程中,经过几次跟她的交谈和听到了对陈素真的一些不好的反映,自己脑子里就有些热,产生了不满情绪,觉得“落后”“难办”,认为只有写文章进行批评才会解决问题,所以就进行了不适当的批评,造成了不好影响,给党的工作带来損失。
我要从这个事件上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纠正对待艺人的不正确的态度,把工作做的更好一些。(文章至此结束)
调查文件虽然详细解答了诬蔑事实,却避重就轻,但并未点出“朋鸟”的真实身份。
此事影响巨大,陈素真后来心灰意冷离开甘肃,1956年12月底到1957年初,加入到河北省豫剧团,成了该剧团的台柱。
1957年6月22日,田汉在人民日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人民需要这样的演员》,权威性的为陈素真恢复了名誉,伸了屈冤。
1957年10月,朋鸟亲赴河北向陈素真道歉。
但是,陈素真没想到,在河北她也没能安心唱戏,还有别的运动在等着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