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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再发文:明起实施!事关2025年中考!

更新时间:2025-03-14 13:06  浏览量:1

★学生每周参与艺术实践活动不少于2小时;

★ 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

★ 每所小学和初中开展4种以上、高中开展5种以上艺术项目

★ 完善初、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将美育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艺术骨干学生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同一“一条龙”布局单位内的初中学校。

近日,上海市教委近期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对《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一起来关注——

打造浸润式美育环境

对比修订前的办法(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新办法在总体要求中提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

如何为学生打造浸润式的美育环境?办法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的基础上,加强以“四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戏剧戏曲及美术社团和中西乐队)为主的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建设,建立艺术实践制度,科学制定艺术实践计划,组织学生利用课后服务、双休日及寒暑假等时间参加艺术实践,学生每周参与艺术实践活动(艺术拓展课、艺术团排演、艺术观摩等)不少于2小时,“一条龙”内学校学生每周参与艺术实践活动需达到3.5小时;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提高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覆盖面和参与度。

推动学校艺术教育项目百花齐放

图 / 视觉中国

为艺术人才贯通培养搭建阶梯

根据办法,各学校应坚持美育面向人人,深入挖掘和发挥学校艺术教育在全面育人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做好不同学段学校间艺术骨干学生培养和衔接等工作。

办法要求高中阶段学校积极探索大中小衔接的跨学段艺术教育,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对按照择优原则通过艺术专业测试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艺术骨干学生按计划足额录取。

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录取分数线达到当年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当年度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骨干学生投档录取工作在自主招生批次完成。“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艺术骨干学生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同一“一条龙”布局单位内的初中学校。

自2025年起,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按本办法开展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等工作。

办法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学习兴趣,打造艺术课程活力课堂,激发学生积极性,提高参与度,展现学生自信和风采,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艺术选修课程和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满足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

鼓励教师发挥“一岗多能”特长

办法鼓励有一定专长或基础的学科教师“一岗多能”,通过培训承担部分艺术项目的排练和指导等工作,对艺术教师队伍形成有益补充,学校教师承担艺术实践和艺术展演排练指导等的工作量按不低于艺术相关课程的标准折算成一定课时,相关薪酬纳入区统筹范围,并要求完善艺术教师工作量核算、薪酬待遇、职称发展以及管理办法,将排练和指导等工作量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并根据学生成绩等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同时,推进实施兼职教师进校园工作,引进高校、高水平演职人员、文化名家到校开展专业指导,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艺术教师队伍。

办法还要求各中小学校加强学校艺术实践和艺术展演场地、场馆、专用教室、设施设备的建设和改造,满足全校性普及艺术教育和艺术骨干学生艺术教育教学需求,为学生进行艺术项目学习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与市、区各级各类排练厅、演出展出等场馆的交流合作,引入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完善场馆资源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艺术场馆向“一条龙”学校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