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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历史:二级教授考核不合格,自认“无能”却又荣幸之至

更新时间:2025-03-12 19:19  浏览量:3

一位二级教授赫然出现在考核不合格公示栏中,当即在朋友群里发了一个“罪己诏”:我自认无能!从此告别群友,因为无脸再继续混了。这很有戏剧性。这一幕发生在“双一流”建设院校中的中南财法。

一、四次合格相加等于不合格?

此位二级教授在罪己诏中说,四年发了16篇、近40万字的论文,其中三个C。完成了教学任务和研究生指导,四年年度考核都是合格,而且还有一年为优秀,怎么四年考核加在一起就不合格呢?百思不得其解啊。

二、自认无能,却又感觉荣幸之至!

面对考核不合格,此位二级教授一方面说,自认无能!从此告别群友,因为无脸再继续混了,一方面又说学校要求10%的不合格率,他成了唯一一个不格的二级教授,惭愧惭愧,荣幸之至!看来,这不仅是此所学校的唯一一个,极有可能也是全国唯一,如此即创造了历史。

他坦言,没钱了就直接说,大家体谅你,干嘛这么瞎折腾呢?还有人敢来吗?他是无所谓了,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即可。

这一招真的是击中要害。双一流建设学科,如果没有后来者,这个学科还能保持领先水平吗?平均每年发四篇、十万字的论文都不合格,不知道有多少人胆敢前去就职。

三、二十多年的二级教授被卷至退休!

在人们的印象之中,教授者,高大上也,收入很高,工作轻松,社会受热捧。不过,这只是旁观者的印象,也许一般院校的教师确实如此,但名牌大学的教师可能是个例外。

此位在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教授,在“双一流”院校工作,就他四年期间发表的论文可知,工作蛮努力,工作量不低,而且业绩不差。在一般院校,别说不合格,而且还是顶级牛师。名牌院校与一般院校原来差别如此之大。

此位教授的经历很是亮丽。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法大法学博士,曾任中央民大副教授,中青政院教授、法学系主任且评为二级教授。根据其任职时间计算,二级教授已是二十年有余。此人还在华中科大当过法学学院院长,不知因何2018年放着院长不当,跳到目前这所“双一流”院校当一般教授了。

四、从非升即走到非进即退

不可否认,名牌高校的名牌学科的教师内卷得很,原因很简单,要保持高水平,必须一直努力向前。一些高校因此在青年教师中实行“非升即走”机制,确实情有可原。位置有限,都想进去,只能比拼实力,优中择优。

现在又来了一个教授“非进即退”,这也没有问题。人无压力轻飘飘,否则就会躺着吃老本。问题是解决好如何是进、怎样该退这个基本问题。一切都得合情合理合法,不能由某个人拍脑袋,将考核变成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让被考核者无处讲理。如此这般,在职者会心慌,想进者也不敢,最后可能是后继无人。

五、10%淘汰指标早就定为不合法

在考核中限定10%的不合格比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合格不合格应该用岗位职责去卡,不应脱离岗位职责另行制定标准。

10%不合格率实际上是企业单位末位淘汰做法的翻版,早有案例被判违法,现在很少还有单位在搞这一套,因为一旦被诉到法庭,单位一定会赔得一塌糊涂。让人想不到的,法学“双一流”建设单位居然还在搞这一套,颇有讽刺味道。

考核确实应该搞,但不能随心所欲,变成折腾教师的工具,最后搞得人心惶惶,围着考核的指控棒转圈子。如此这般,也就远离考核本义了,既不利于教师安心本职,也不利于教书育人。

无论搞什么建设,都得使建设者安心工作。安心不是为了混日子,而是让其心无旁骛地钻研业务。将考核与创造安静的工作环境结合起来,才是管理高水平的体现。

网友们,一位二级教授四年年度考核都是合格,最终被判定为聘期不合格,确实有些雷人。之所以如此雷人,是因为考核要求要有10%的不合格率,看来是管理太雷人,终于雷到了二级教授。不知你们对此有何见解,欢迎留言讨论,以供网友们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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