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录取条件
更新时间:2024-11-20 20:41 浏览量:7
四川音乐学院的录取条件涵盖多个方面,包括身体健康、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身高要求等。以下是详细的录取条件:
身体健康条件
学生需要通过体检,确保感官正常、咽喉无异常、无手术痕迹且无严重疾病,以适应学院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
本科专业:英语成绩需不低于50分;专科专业则为不低于40分。部分专业,如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音乐新闻与评论、现代音乐文学、播音与主持等,对语文成绩有更高要求,需不低于8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文化科目总分:通常在220-280分左右,具体分数线以当年各省份具体要求为准。
专业成绩:考生需具备音乐、声乐、作曲、舞蹈、戏剧、电影等专业方向的特长,技能或艺术综合素质优良。部分专业按专业考试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舞蹈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含30分)。
身高条件
舞蹈系、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音乐剧及戏剧表演等专业对男生女生的身高有具体要求,一般女生需达到1.62米以上,男生达到1.75米以上。对于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学院可能会适当放宽身高要求。
其他要求
外语要求:需要考生在英语或其它外语方面有一定的基础,在高考外语科目中得分不宜过低,通常要求雅思托福成绩达到相应的分数线,一般不低于6.0分。
文化课面试:在录取过程中还会对考生进行文化课面试,以考察考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和思维逻辑能力。面试内容包括当前社会发展对应考生的见解和思考,对于创新和创造方向的探讨,以及个人作品的介绍和展示等。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录取规则
专业志愿: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专业志愿及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按生源省(市、区)的规定执行[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则参照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执行]。若出现不服从调剂、色盲等原因导致录取不满额的情况,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安排专业和录取。
认可加分政策:学校艺术类所有专业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学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方向)、雕塑专业为五年制,其他各专业均为四年制。广播电视编导(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艺术史论(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专业第一、二学年在四川音乐学院学习,第三、四学年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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