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类考生 专业考试安排看这里
更新时间:2024-10-28 07:28 浏览量:9
记者近日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类别。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的考试由省际联合组织实施(简称“省际联考”)。
凡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已办理完报名手续的艺术类考生,均应按照所报专业参加省级专业考试。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省际联考。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音乐教育类考试区分主副项。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一个舞种方向。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六个科类省级统考全覆盖。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举办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须按院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或相应类别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其他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有关校考高校要及时公布和宣传校考工作方案。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原先安排在艺术类招生的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艺术类综合成绩总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将高考总成绩达到要求且相应科类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025年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将落地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