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名+31名!江西省教育厅重要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18 08:30 浏览量:10
10月16日
江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
决定组织实施
全省第七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
其中,吉安38名
全省第十期“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
其中,吉安31名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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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
全省第七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一、培养名额
全省第七期“中小学名师培养计划”计划选拔300名教师进行培养培训,其中:特教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30名,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教师各20名,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师各20名,中小学思想政治、科学技术(含信息技术等)教师各35名。
省教育厅按1:1.5的比例,下达各地推荐名额共450名(详见附件1)。省教育厅将从各地推荐的人选中好中选优,评审确定培养人选(若个别学科符合条件人数较少时,省教育厅将进行适当调整),委托清华大学进行培养培训。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
培养对象为我省中小学各学科专职教师(含坚持一线教学的校领导、坚持一线教研指导的教研员)。推荐的人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具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
2.各地在推荐时,优先考虑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特别优秀者或紧缺学科可放宽至市级名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
3.坚持教学、教研第一线工作,具有5年以上(2019年10月及以前任教)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0月及以后出生)。
4.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领导职务(含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和参照校级领导管理的工会主席等人员)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设的教研、电教、装备、培训等机构的推荐人选(含机构负责人)总和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名额的30%。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学时。
三、培养方式
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名师成长的规律,围绕培养目标,按照“整体规划、个性指导、训用一体”的原则,通过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导师指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省内培养与省外研修相结合、线上交流与线下研讨相结合、个人成长与示范辐射相结合等方式,对名师培养人选进行个性化、针对性的培养。培养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跟岗学习时间不少于30天(省外线下培训不少于15天)。
关于组织实施
全省第十期“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
一、培养名额
全省第十期“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计划选拔200名校(园)长(含党组织书记)进行培养培训,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校长10名,幼儿园园长30名,小学校长60名,初中校长50名,高中校长50名。
省教育厅按1:1.5的比例,下达各地推荐名额300名(见附件1)。省教育厅将从各地推荐的人选中好中选优,评审确定培养人选(若个别学段符合条件人数较少时,省教育厅将进行适当调整),委托南昌师范学院进行培养培训。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
培养对象原则上为在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任职的正职校(园)长或党组织书记(或业绩突出、综合素质高的副职领导)。推荐人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深厚的教育家情怀,政治思想过硬,师德高尚。
2.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成效显著,得到同行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同;任职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得设区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或荣誉者优先推荐。
3.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管理或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
4.担任正职校(园)长3年(2021年10月及以前任职)或副职校(园)长5年(2019年10月及以前任职)及以上(若担任正职时间不满3年时,担任正职时长可与副职时长合并计算为担任副职的总时长),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0月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按规定参加过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
三、培养方式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对名校长培养对象进行全方位培养,培养周期为1年,集中培训、跟岗学习时间不少于30天(省外线下培训不少于15天)。